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矿山工程设计,矿山建设、生产、闭坑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