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