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四十条有效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