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章 关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有效已在国际局办理权利变更手续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一百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