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章 关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有效国际局公布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国际局。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一百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