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章 关于发明、实用新型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有效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已确定国际申请日并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该国际申请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申请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一百一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