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学校应当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对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招生、学籍、安全、卫生、师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等情况开展内部监督。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