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文广旅游等部门可以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美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或者指导意见,细化政策举措并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