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乘客应当遵守本条例和交通管理的规定,不得在车辆行驶中、遇红灯停驶时或者禁止停车的地方拦车。

乘客应当文明乘车,并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乱扔废弃物,不吸烟,不污损车辆;

(二)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三)不提出使驾驶员违反本条例和交通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乘车须有人监护;

(五)遵守其他的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