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七条有效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提供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火灾损失核定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其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