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鼓励单位采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鼓励在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