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特色分支机构,在融资额度、利率定价、审批通道、绩效考核、产品研发等方面实施专项管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