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配建和移交第三十三条有效住宅项目达到配建规模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和房屋销售现场,公示配建幼儿园的办园性质、规模和标准、开工和竣工日期等信息,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