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的各类活动。

本条例所称晋西太德塬,是指本市以太德塬为代表的、以黄土塬地貌特征为主的本市西部区域,包括汾西县、蒲县、乡宁县、吉县、大宁县、隰县、永和县行政区域。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