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施工等客观条件不适于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报批和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当全额纳入人防经费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并专项用于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