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当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各单位应当按期向绿化委员会报送义务植树登记卡,并由绿化委员会对义务植树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未完成任务的,应当予以补种。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