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