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第四章 产业扶持与发展第十六条有效鼓励洞庭山碧螺春茶的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加强茶树优良品种选育、茶叶精深加工技术、茶园管理和茶叶加工设备的研发推广应用。鼓励以洞庭山碧螺春茶鲜叶、茶半成品或者成品茶为原料,开发红茶、花茶等茶种类,以及加工食品、饮品、工艺品、生活用品等茶叶衍生品。茶叶衍生品的加工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