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批准第五十三条有效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提出审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