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