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中,应当将文明行为表现情况纳入评选标准和推选条件。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