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四章 执法协作第三十一条有效在城市管理中开展重大专项执法行动时,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助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