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规范第十八条有效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不同的行政执法方式。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