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