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申领本市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并具有熟悉酒类商品业务知识的人员。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