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生态经济第二十三条有效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