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五条有效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根据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清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3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