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五条有效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涉及专业性问题,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3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