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优势,推动绿色技术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