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绿色转型相关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等活动的财政支持力度。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绿色转型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