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第四章 调解处理第四十二条有效人民政府作出林权争议行政裁决,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获取送达回证。人民政府应当公开生效的行政裁决书,供公众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