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第三章 管辖受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同一宗权属争议既有林权争议,又有其他土地权属争议,存在管辖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受理机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