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第二章 货物贸易第十一条有效市、区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贸易主体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及优势产品出口,推动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市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优化公共服务配套体系,促进贸易主体集聚,加强贸易和产业联动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