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人民政府受理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作出行政裁决。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