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本条例所称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经营和包车客运经营。

班车客运经营权、包车客运经营权同一申请事项有三个以上申请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标的方式作出许可。作出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