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支持南沙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加强关键数字技术攻关,推动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集约化和服务化创新。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南沙的企业申报省级以上数字产业相关试点示范提供指引和便利。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