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六章 扶持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良种繁育基地发展规划,优化良种繁育体系布局,分区域、分农作物建立优势、特色农作物种子科研和生产基地。良种繁育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家级、省级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保障用地需求,通过良种生产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基地设施建设补助、完善专业服务等措施,促进生产要素向国家级、省级良种繁育基地聚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