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保障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优惠政策免于申报的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直接享受;确需制造业企业提出申请的优惠政策,应当简化申报手续,推行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一次申报、快速兑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向制造业企业推送惠企、纾困帮扶等政策,并给予指导帮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