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人才发展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促进人才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促进人才发展应当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智慧共享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