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人才培养与开发第十九条有效本市积极推进卓越工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培养卓越工程师,鼓励企业和高等学校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过程、评价培养质量。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