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