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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效

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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