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规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集体经济发展各项建设用地。

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形成土地指标交易的收益,应当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