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使用买卖、出借或者伪造、变造的国境卫生检疫单证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