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章 检疫查验第二十三条有效海关根据检疫查验需要,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查询进境出境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的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海关对查询所获得的信息,不得用于卫生检疫以外的用途。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