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章 检疫查验第十七条有效已经实施检疫查验的交通运输工具在口岸停留期间,发现检疫传染病染疫人、疑似染疫人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立即向海关报告,海关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