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