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三十七条有效机关、单位向境外或者向境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组织、机构提供国家秘密,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