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技术指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宣传普及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意识。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意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