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